中新網4月15日電 據美國《星島日報》報道,許多在美華人投資買房後希望提高回報,將原本不允許出租的地下室也悄悄租出去,但最近頻頻有人因此被房客勒索,房客不僅不付房租反而要求房東交付巨額“封口費”,否則就威脅要向樓宇局舉報。專業人士告誡房東租房要依照法律進行,切莫貪小便宜吃大虧,而小區人士也對此搖頭嘆息,稱此類“職業房客”在華裔小區已經成為一股勢力。
  按照規定房屋的地下室不符合居住的安全標準,因而不許出租。但很多華人卻認為把地下室以地價悄悄租出去對租客和房東是雙贏之舉,有些甚至在華文媒體上公開註銷廣告為地庫招租。的確有很多房東由此賺到了一些額外的租金,不過一旦遇人不淑後果則十分狼狽。剛剛在布魯克林羊頭灣買了一幢房子的金先生就有這樣的遭遇。
  去年房子到手後,金先生將地庫做了簡單的裝修,在當地華人集中的超市門口貼了小廣告為地庫招租,很快就有人登門。這名房客年近六十,說是獨自一人在紐約打工,希望住得越便宜越好。金先生看對方一臉誠意,就以每月500元的價格將地庫租給他住。沒想到房客在付了三個月共1500元的房租之後,就停止交租。金先生想趕他走,沒想到他張口就索要6000元搬家費,並威脅說如果金先生不付,就到樓宇局舉報金先生非法出租地庫。
  金先生很是無奈卻又進退兩難,如果任由房客住下去,不僅收不到租金還威脅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如果執意要他搬走,要麼就得付錢、要麼就得等著樓宇局檢查員上門。權衡之下,金先生決定破財免災,付了6000元讓房客搬走了事。
  金先生原本以為這隻是自己遇上了倒霉事,沒想到跟朋友們一說,居然有兩位朋友最近也遇上了類似事件,敲詐金額從3000元到兩萬元不等,有些還被房客要求寫下聲明說這筆錢是自己之前欠房客的,現在歸還,真是啞巴吃黃蓮。
  聯城公所顧問趙文笙說,“職業房客”最近在華埠屢見不鮮,而且隊伍逐漸壯大。之前只是一些不諳英語卻熟知紐約房屋法律規章的小區無賴在從事此業,現在連一些法律系的大學生也加入其中。他說,房客自我保護的最好方法就是潔身自好,不做違法出租的事情。一旦做錯了事被敲詐,最好的方法是自己去房屋局“自首”,主動接受罰款。因為很多時候罰款金額低於被敲詐的金額,同時還能在今後可能發生的法庭官司中得到“同情分”。
  華裔地產中介李先生表示,作為有執照的中介,他不能從事居民地下室的出租轉介,而且其實也有責任舉報這樣的行為。但他知道華人買房後把地下室出租出去的情況在小區屢見不鮮。他指出,除了房東可能受到敲詐,對誠心租住地庫的房客來說,利益也沒有保證。因為此類租住一般都是現金交易,沒有租約,一旦出了問題,房客很難為自己爭取權益。比如颶風桑迪發生後,很多地庫淹水,但地庫租客卻無法從保險公司獲得賠償。(榮筱箐)  (原標題:不交房租反要封口費 美華人“地下”房客勒索成風)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en15enfah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